《昆明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
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目 录
报告摘要
导言
一、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二、我市《妇女发展规划》量化指标中期完成情况
三、 规划主要目标实施情况
(一)妇女与经济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三)妇女与教育
(四)妇女与健康保健
(五)妇女与法律保障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四、规划实施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五、对策与建议
报告摘要
为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一致,优化妇女儿童的生活环境,2001年9月2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了《昆明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昆明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根据全国和省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的精神,市妇儿工委于2006年对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市妇儿工委在各成员单位自查并提交监测评估报告、指标数据基础上,通过两个规划监测统计组统计汇总、评估组分析评估和专家评审,形成《昆明妇女发展规划》中期(2001—2005年)监测评估报告。
一、评估目的
通过评估各地各部门2001—2005年两个规划的实施进程,实事求是地反映妇女发展目标的达标状况;针对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主要问题,提出建议,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修订行动计划提供可靠依据,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如期完成两个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我市妇女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评估内容和方法
评估内容:
1、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人口情况、国民生产总值、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财政年增长速度、财政预算内教育、卫生等经费的投入等。
2、组织领导情况。主要包括领导重视、机构建设、规划制定、法规政策、工作机制、宣传培训、监测评估、经费投入等。
3、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昆明妇女发展规划》提出的6大领域32项主要目标。
评估方法:对规划的总体评估,采用分析评价法和综合评价法。对具体指标的评估,采用相对评价法和绝对评价法。对能够确定统一客观评估标准的指标,采用绝对评价法进行。对无法确定统一客观评估标准的指标,采用相对评价法进行。
三、评估结果
经过五年的监测,《昆明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提出的6大领域32项主要目标正在逐步实现或提前完成。可量化的目标中,达标率为63.3%。从材料分析,与2000年情况相比发展趋势较好,妇女发展规划的目标一定可以实现。
四、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妇女与经济
1、再就业政策进一步落实,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其中,对外来务工及流动就业人员实施积极的就业对策,努力搭建城镇和农村平等就业平台,取消一切不合理限制,鼓励和帮助弱势群体,特别是妇女和残疾人就业。
2、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初步建立了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险种为主要内容、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社会救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的社会保险体系。
3、创业培训已经全面启动,形成了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县(市)区就业训练中心为龙头,以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为依托,以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为补充的再就业培训网络。
4、劳动用工制度进一步规范。加大了劳动用工制度管理的力度。积极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基本管理制度,充分体现男女公平竞争,实行同工同酬、同岗同薪的原则。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逐步加大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制定了《昆明市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了全市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和措施。
2、强化培训,举办女干部培训班,不断改善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为妇女干部提高素质铺路搭桥。
3、加强妇女干部的培训教育和轮岗锻炼,为妇女干部积累经验提供舞台。
(三)妇女与教育
1、把适龄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作为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女生入学率保持较高水平。
2、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建设高教园区,不断拓展高等教育的发展空间。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中女性所占比例持续提高。
3、创造条件,使农村妇女劳动者能普遍受到实用生产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
4、切实保障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四)妇女与健康保健
1、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村妇女儿童提供公平的保健服务。
2、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框架,为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探索了新路子。
3、加强农村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4、提高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以农村为重点,开展了系统的保健服务,实施了危急孕产妇抢救措施和实施重点策略,促进贫困地区保健工作开展,切实提高城乡广大妇女的健康水平。
(五)妇女与法律保障
1、加大有关妇女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
2、不断健全和完善妇女维权的社会化工作网络体系,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和维权发言人制度,加强妇女维权站、岗、点的建设,发挥妇联组织四级信访网络的作用。
3、采取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从严打击机制、建立预防调处机制、开展专项治理,净化社会风气等措施,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4、积极参与国际项目合作,探索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1、营造有利于妇女进步与发展的舆论环境,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
2、开展一系列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规划实施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1、全市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比例总体偏低,现任女领导干部正职少,在党政机关主要部门和经济部门女干部少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35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数量较少;选拔使用妇女干部的渠道不够开阔。
2、就业、再就业形势严峻。一是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二是结构性就业矛盾明显。就业形势上呈现出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交织的状态,就业弱势群体也有持续扩大的趋势。
3、妇幼卫生保健事业发展不平衡,农村妇幼保健工作还相对落后。
4、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严重滑坡。
5、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不断上升,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6、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资金短缺,筹资渠道单一,制约着农村改厕工作的发展。
7、贫困人口数量大,扶贫开发的难度大,基础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虽然丰富,但就业观念陈旧,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差。
8、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较大,与整个社会对社会保险需求的不断增长存在差距。
9、现行综合统计体系和部门统计体系对我市《规划》所确定的目标,特别是一些可量化目标,还缺乏有效的监测手段,分性别统计方面,基础更为薄弱,还存在着较大的数据缺口。
五、对策与建议
1、加大促进妇女就业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力度。
2、进一步完善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的政策和制度,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确保女性平等地进入权力机构和决策层面。
3、女性文盲人口明显多于男性,应提高女性受教育水平。
4、进一步加大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的宣传、组织、发动。针对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中存在着男女供求比例的矛盾,在女性农村劳动力就业过程中注重划分年龄段,重点做好组织18~25岁年龄段,特别是在初、高中升学后新形成的女性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工作;加大对农村女性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研究男女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专业设置和就业的方式方法。
5、逐步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服务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劳动、卫生、教育、民政、计生等职能部门为主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密切配合,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为依托”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格局。
6、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服务工作,提高婚检率,实施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7、继续抓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8、加大扶贫力度,通过扶贫贴息贷款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地区的项目发展,使之带动贫困地区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和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昆明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
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导 言
妇女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妇女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为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加快推进男女平等进程,发挥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并与《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相衔接,2001年9月2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了《昆明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2001-2010年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该《规划》第一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进总目标,《规划》颁布实施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富有成效地推进规划实施,促进了妇女事业的发展。妇女发展规划提出的6大领域32项主要目标中的大多数目标已按期完成或接近完成,妇女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国家社会事务管理日益广泛;妇女就业机会增加,女性受教育机会增多,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妇女的健康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妇女的法律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障;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200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608.57万人(其中女性:297.04万人),比2000年的578.1万人增长5.3%,5年年平均递增1%。人口自然增长率由2000年的8.6‰下降到2005年的7.43‰;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昆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5.97岁,比2000年提高2.27岁。其中:女性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7.35岁,比2000年提高1.46岁。全市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1062.34亿元,人均GDP达到 21007元,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10.46亿元,突破百亿元大关, 5年平均增长17.5%。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级政府对社会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也蓬勃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势头。2005年我市预算内资金用于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事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17.1%。“十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7563元,增加到2005年的9616元,年均递增6.6%。住房、教育、 私家车、服务支出成为居民消费的四大亮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2220元,增加到2005年的3258元,年均递增5.9%。
二、妇女发展规划量化指标中期情况
《昆明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提出的6大领域32项主要目标正在逐步实现,一些指标已经达标或接近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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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010年昆明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十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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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域 |
指 标 |
2005年完成
情况 |
中期达标情况 |
中期目标 |
终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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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女与经济 |
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 |
48%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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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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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 |
100%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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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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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
市、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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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县(市区)有12个县(市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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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名以上女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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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领导班子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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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有89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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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名以上女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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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区政府各委、办、局 |
昆明市直属96个部门,有65个配备女干部, |
市政府各委、办、局达标 |
2005年1/2的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 |
2010年在已有的基础上有较大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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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妇女与教育 |
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 |
97.75% |
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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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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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辍学率控制在 |
0.01 |
达标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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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阶段女童入学率% |
毛入学率102.67 |
达标 |
9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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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阶段女童辍学率 |
1.07% |
达标 |
2.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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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 |
74% |
达标 |
38%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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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 |
15% |
达标 |
8%-10%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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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妇女识字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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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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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壮年妇女识字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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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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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 |
人均受教育年限10年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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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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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妇女与健康 |
孕产妇死亡率 |
46.45/10万 |
达标 |
85/10万 |
70/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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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保健覆盖率 |
99.02% |
达标 |
85% |
90% |
|
住院分娩率 |
87.83% |
达标 |
55% |
60% |
|
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5.8% |
达标 |
|
90%以上 |
|
边远贫困民族地区新法接生率达 |
96.27% |
达标 |
|
95%以上 |
|
婚前医学检查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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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
2.14% |
未达标 |
90% |
95% |
|
农村 |
0.56% |
未达标 |
60% |
70% |
|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 |
1.25‰ |
未达标 |
|
0.9‰ |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6.23‰ |
达标 |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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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妇女与法律 |
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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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城镇 |
91.1% |
达标 |
|
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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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边远地区 |
87% |
达标 |
|
7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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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
城镇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粪便:65.7%垃圾:100% |
达标 |
5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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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60.88% |
未达标 |
65% |
70% |
|
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
65.7% |
达标 |
45% |
50% |
|
农村自来水人口覆盖率 |
78.41% |
未达标 |
80% |
85% |
|
城市污水处理率 |
65.32% |
未达标 |
70% |
80% |
三、 规划主要目标实施情况
(一)妇女与经济
“十五”时期,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采取多方面措施,努力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获得经济资源的权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了覆盖面,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力。
1、再就业政策进一步落实。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30多个政策文件,确定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政策,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建立起全国唯一的“东川再就业特区”,为制定和完善就业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和扩大再就业工作建立了实验基地,其特殊政策的绩效已初步显现。全市从业人数由2001年的290.61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345.44万人,女性:165.8 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达48%,已达到终期40%以上的目标;城镇就业人数由2000年的110.03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141.68万人,年均增加6万人,女性:48.17万人。其中:城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由2000年的18.6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71.93万人 。
(1)建立了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就业总量增大,再就业率提高,就业结构趋向合理。建立了劳动就业市场体系,市级建成劳动力中心市场2个、县(市)区建成劳动力市场14个,并辐射乡镇办事处劳动服务站,市场供求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以城市为中心、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十五”期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总人数共计28.46万人,其中有20.15万人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平均达到70.8%,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5年控制在3.3%以内。在规范就业市场管理中,禁止招工、招聘中对女性的歧视,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就业的权利。
(2)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逐步将国有、城镇集体、私营、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驻滇机构中方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统范围,初步建立了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险种为主要内容、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社会救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的社会保险体系。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0%,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8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超过90%,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100% 。其中,2005年女性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方面所占比例见下图,均已达《规划》目标要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1.28万人,其中女性为14.83万人(下降趋势)。我市城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已全部纳入低保。
(3)为妇女充分就业提供信息、服务和培训,拓宽了妇女就业渠道。目前,已形成了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县(市)区就业训练中心为龙头,以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为依托,以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为补充的再就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也已经全面启动。
在城镇,以城市小额信贷为龙头,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为目标,立足社区,做好妇女创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十五”期间,我市对下岗失业及进城务工女性开展了以送岗位、送小额贷款、送创业指导、送职业技能、送法律和健康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五送”活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和就业指导,向用工单位进行就业推荐。2001——2005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86万元,培训下岗人员78796人,帮助25882人实现女性创业和再就业。
在农村,组织实施小额贷款、妇女发展循环金、母亲水窖、母亲沼气等项目,重点培育和扶持巾帼科技示范村、龙头企业和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帮助农村妇女发展种植、养殖业。扶持创建了一批有影响的“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和“妇”字号示范基地。打造了“亲亲母婴”、“阿惠家政”、“酒店、宾馆服务嫂”等一批社区服务品牌,促进了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十五”期间,全市共创建“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116个,其中省级15个、市级26个。培养女科技致富带头人5511人,3人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8人被评为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创建“妇”字号种、养殖基地83个,面积近1.4万亩。各县(市)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办积极与县(市)区妇联合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中开设家政、缝纫、刺绣、餐饮服务等专业,加大了农村针对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的工作力度,提高了农村妇女技能素质和促进转移,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市共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298496人,帮助208315人实现就地和异地转移就业。实施小额信贷扶贫资金1.4亿元,覆盖农户近11万余户。实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资金387万元,在68个村建水窖(水池)3004个,解决了14468人的饮水困难;争取资金285万元,在54个村建“母亲沼气”2155口,受益人数达8366人。涌现出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龚艳琼、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朱美华、全国“三八绿色奖章获得者”毕美丽、全国“三八红旗手”李海燕、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代琼兰等一批先进典型。“昆明坤华种子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全国“双学双比”示范基地,市女子职业学校被评定为全国“双学双比”培训基地。
对外来务工及流动就业人员实施“合理引导、平等就业、加强管理、搞好服务”的积极就业对策,努力搭建城镇和农村平等就业平台,取消一切不合理限制,鼓励和帮助弱势群体,特别是妇女和残疾人就业。我市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推行按比例安置就业,即: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1.6%的职工总人数安置残疾人。2005年安置残疾人1090人。近年来,市、县两级残联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前培训,每年培训2500人(次),对残疾妇女主要从种养植、刺绣、编织、按摩、盲人电脑等培训入手,残疾妇女培训比例占1.2%。
2、劳动用工制度进一步规范。
我市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在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同时,加大了劳动用工制度管理的力度。“十五”期间,签订劳动合同并经过劳动保障部门鉴定的有273.54万份,是“九五”期间的5.6倍,经劳动保障部门督促补签的劳动合同为23.77万人(次),比“九五”期间增长55%。在单位招用、招聘人员及收入分配方面,积极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基本管理制度,实行同工同酬、同岗同薪的原则。从2001年开始,我市劳动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劳动用工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各类不签订劳动合同、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招用童工、侵害人身权等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2002年10月,国务院修订发布了新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后,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对使用童工的查处力度,先后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专项检查。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十五”时期,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把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权利、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目标实现。
1、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部门女干部配备率不断提高。
截止2006年3月,昆明市直属96个部门领导班子中有65个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达67.7%,已达我市各委、办、局要有1/2的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中期《规划》目标。
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配备了女领导干部,其中科技、计划生育、体育、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院、财政、统计和西山区选配了正职女领导干部。市委直管的10家企业中,共配有女干部12人,占干部总数的15.6%,达到《规划》中期目标。
在市级人大代表的458人中,有女代表133人,占代表总数的29%;在市级政协委员的446人中,有女委员133人,占委员总数的29.8%。
在十四个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中,有12个县(市)区配备有女干部共17人;在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中配备率达87.5%。全市10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班子中有89个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达82.4%,以上12个县区和89个乡镇达到《规划》中期目标。
市县区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共127名,占干部总数的18.5%,且年龄大部分在45岁以下,实现了后备干部年轻化;十四个县(市、区)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共有女干部790人,占干部总数的33.1% 。
2、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逐步加大。
我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及妇联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扎实做好选拔和培养女干部工作,切实把全市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市委先后制定了《昆明市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了全市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和措施,并将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情况纳入市委对各县市区和市属各单位党建目标考核的内容,每年年终统一进行考核。各县市区和市属各单位都根据上述规划和意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各单位都有一名领导分管,各级组织部门都有了具体负责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机构。市委要求各县市及市属各单位在换届和届中调整领导班子时,必须按照规定配备妇女干部,不按规定配备的,不予报批备案。
3、强化培训和干部轮岗交流,为妇女干部提高素质铺路搭桥。
结合《规划》要求,为提高妇女干部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不断改善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加强干部的培训教育和轮岗锻炼,培养复合型人才,举办女干部培训班。自2000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和市妇联共举办了5期优秀中青年妇女干部培训班,全市近300名优秀中青年妇女干部接受了培训。全市80%以上的处级女干部参加了培训学习。2001年以来开展昆明市拟任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共举办4期培训班,培训干部271名,其中女干部52名,占培训干部总数的19.2%。加强交流,为妇女干部积累经验提供舞台。我市制定了《昆明市市级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意见(试行)》,实行年轻干部定期交流制度。2004制定了《昆明市挂职干部选派管理暂行规定》,提高了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竞争能力。为引导妇女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我市通过举办“女性新知365”系列公益讲座,开展“五进妇女之家”活动,为提高妇女干部素质铺路搭桥。
(三)妇女与教育
“十五”期间,我市把适龄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作为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两个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指标,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同时结合昆明实际,在流动人口中开展以妇女为对象的扫盲工作试点,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也将妇女教育列入工作范畴,切实将《规划》落到实处。
1、女生入学率保持较高水平。
2005年昆明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7.75 %,其中:女童为97.75 %;小学适龄儿童辍学率为0.14 %,其中:女童为0.01 %,达到《规划》中期目标2%的要求;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2.52%,其中:女童为102.67 %,达到《规划》中期目标90%的要求;初中阶段女童辍学率为1.07%,达到《规划》中期目标控制在2.5%内的要求;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为74%,达到《规划》中期目标38%及终期目标50%的要求。
2、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中女性所占比例持续提高。
“十五”期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建设高教园区,不断拓展高等教育的发展空间,高等教育办学规模迅速扩大,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05年,全市有普通高校30所,比2000年的14所增加16所。在校生18.81万人中,女生占46.7%,研究生1.32万人(含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其中女性占45.5%。目前,我市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为15%,达到《规划》中期目标8-10%的要求。成人高校在校人数达到11.44万人,其中女性占54%。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我市妇女专业技术人员得到不断加强。2005年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由2000年的45365人增加到48782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由2000年的14602人增加到19690人。这支不断壮大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已成为我市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3、努力创造条件,使农村妇女劳动者能普遍受到实用生产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
“十五”期间,我市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妇女的农职教育、农民培训。5年来,全市农职教育培训工作已形成体系,妇女参加培训人数逐年增加。昆明市农校是我市农职教育的重要力量,在校生人数4462人,其中女生人数2918人,占65.4%,仅 2005年就举办了中等职业教育师资班、科技致富能手、农机大户、蔬菜花卉辅导员、土杂鸡技术9期800人,10天全脱产培训,组织师生和其它人员进行计算机、普通话培训、职业技能鉴定2000人。市农校各县(市)区分校加挂了“农民科技培训中心”的牌子,发挥函授优势,不断扩展办学路子,专业、教学管理和质量不断提高,深受基层农科人员的欢迎。在各类培训中,妇女参加人数比例超过30%。
以绿证工程、新型农民培训为主线的农村妇女培训工作成效显著。我市全面实施“绿证工程”已进入第八个年头,各县(市)区以市场为导向,把绿证办到村社,送教下乡,方便农民。到2005年全市已累计培训绿证12.1万人,持证农民6.7万人,已达到每20户农民,有一持绿证农民。组织部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党员素质教育工程全脱产10—12天培训8000人,并取得合格证,市农业局与农校、农机校以及站所开展素质培训5000人。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培训1万人;实施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培训重点户、示范户4000户,辐射带动4万户。在这些培训中参加的农村妇女逐年增加,从而提高了广大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
(四)妇女与健康保健
5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农村为重点,开展了系统的保健服务,通过优化产科布局,规范妇幼门诊,加强网底建设、应用先进管理服务技术等措施,切实提高城乡广大妇女的健康水平。《规划》中期目标提出的:孕产妇死亡率46.45/10万、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9.02%、住院分娩率87.83%、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8%、边远贫困民族地区新法接生率96.27%、人口自然增长率6.23‰几项指标实现并超过了《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但婚前医学检查率仅为1.5% (其中城市2.14%,农村0.56%),距中期《规划》目标城市90%,农村60%)差距甚远。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1.25‰,距《规划》0.9‰的终期目标尚存差距。
1、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村妇女儿童提供公平的保健服务。
自2003年我市争取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在安宁市、寻甸县启动了国家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农村孕产妇的住院分娩和儿童疾病的住院治疗有了保障。在昆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2005年4月,我市对没有列入国家试点县的其他12个县(区)全面推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连续3年,每年投入4000万元用于全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县市两级财政分别对参合农民人均补助5-20元,农民个人自交10元,在全市全面实施了以大病为主、县级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框架。
为满足人民群众不同的健康需求,缓解广大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昆明城区基本建立以提供综合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其他提供专项服务的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框架。目前,全市14个县(市)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70个,覆盖社区人群185.93万人,有2464名医务人员进入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域,建立了20个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针对流动人口多,缺乏规范卫生服务的情况,在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建立 40个流动人口卫生服务站;有69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取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充分体现了社区卫生经济、方便、快捷、优良的特点,为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探索了新路子。
3、加强农村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的同时,我市重视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从提高服务能力上保证新农合制度的规范化运行。投入80万元专项经费,为全部乡镇卫生院培养500名中青年医疗技术骨干医师,组织全市1638名在岗乡医参加了为期两年半的中等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培训;加大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力度,2003—2005年争取市政府安排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40个,投入资金400万元,完成新建及改扩建业务用房面积28217平方米。2003—2005年,共争取省、市财政投入设备配置经费841万元,为123个乡镇卫生院采购配置了B超、X光机、麻醉机、心电监护仪、半自动生化仪等医疗设备248台(套)。为让农民群众实现“小病不出村”的强烈愿望,市政府从2003年至2006年,在全市新建村卫生室539个,把新建村卫生室纳入为民办实事之一,使全部的普通卫生院都具有开展顺产接生、85%的中心卫生院能够处理难产的能力。全市行政村中已建村卫生室1370个。
4、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在农村以村为单位由乡村医生与乡妇幼专干配合开展孕妇普查、运转使用围产保健手册,对孕产妇建卡管理,提供产前检查、督促住院分娩、落实接产人员,进行产后访视等工作。重点筛查监护高危孕产妇,在系统管理基础上,推广高危孕妇筛查技术,建立高危管理各级职责,开发运行了高危孕产妇计算机联网管理软件,对筛出的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和分级管理、督导,落实分娩医院和监护措施,促进高危孕产妇安全分娩。实施了危急孕产妇抢救措施和贫困救助,促进贫困地区保健工作开展。目前,我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由2000年的85.12%提高到2005年的94.93%,城市和农村的孕产妇特别是高危孕产妇都得到很好的保健管理。
(五)妇女与法律保障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其中重要一条就是旗帜鲜明地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通过5年的监测,全市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城镇达到91.1%,农村、边远地区达到87%,已达《规划》终期90%和75%以上的目标。
“十五”期间,我市加大有关妇女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妇女维权的社会化工作网络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和维权发言人制度,加强了妇女维权站、岗、点的建设,发挥妇联组织四级信访网络的作用,开展了“不让黄、赌、毒进我家”,“抗击艾滋、拒绝毒品、建设家园、共创平安”等项活动,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目前,由市人大内司委牵头成立了昆明市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共建法律援助联络中心35个,法律援助机构15个,援助妇女儿童的案件达3084件,得到援助的妇女儿童共7362人;农村妇女维权岗1426个,建立妇女维权法庭5个,全市有34名妇女干部被人民法院聘为人民陪审员。自2000年以来,各级妇女组织共接待信访案件23930件,处理率达98%以上。
昆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凡是涉及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报警案件,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快速处置,对正在实施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制止。二是建立从严打击机制。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从严从快打击,并严把办案质量。三是建立预防、调处机制。对家庭暴力案件及时受理、调处,对遭受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四是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五是开展专项治理,净化社会风气和环境。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清理、整顿,规范公共娱乐行业的经营活动,大力查禁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2005年共查处此类案件212起,比2000年增加2.4%。对学校周边的歌厅、舞厅、网吧、游戏室等容易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的场所切实加强检查和监管,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重点整治,对违反规定的场所坚决取缔。2005年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77起,解救被拐卖妇女17人。严厉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和其他社会丑恶现象,2005年,全市共破获强奸案件154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212起,有力地打击了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活动。
在探索建立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的长效机制上,积极参与了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的“湄公河次区域预防拐卖妇女儿童项目”和与欧盟合作的“促进城市贫困妇女性别平等参与式行动项目”的实施,确定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的四个社区作为项目实施点,成立了“进城务工妇女之家”,提高了进城务工妇女的职业技能、防拐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十五”期间,我市努力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改善、优化妇女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妇女事业与社会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2005年,我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0.88%,与《规划》目标2005年达到65%尚存差距。农村累计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65.7%,达到《规划》2005年45%的目标。农村自来水人口普及率78.41%,与《规划》目标2005年达到80%尚存差距。200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为65.32%,与《规划》要求2005年达到70%尚存差距。
为营造有利于妇女进步与发展的舆论环境,加大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公益广告和宣传口号等方式,扩大了国策宣传的覆盖面。昆明电台、昆明电视台《女性十五分》、《梅子开讲》、《生活全接触-女性版》等栏目,以引导妇女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宗旨,关注女性、贴近女性、服务女性,深受广大妇女听众欢迎。2001年至2005年昆明电台和昆明电视台,播出消息、专题400多条,妇女节目时间总计2565分钟。2005年,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全市近2万人参加了婚检知识竞赛活动,并制作了“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专题片,加大了对婚前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了一个健康和谐的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了“北京+10”的一系列宣传采访活动,展示了我市近年来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规划和推动妇女事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了一系列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十五”期间,进一步深化了以“倡导家庭美德,营建绿色家园,创造美好生活”为主题,以家庭读书、家庭教育、家庭奉献、家庭文化、家庭健身为内容的“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进我市家庭美德建设。通过开展“不让黄赌毒进我家”、“不让艾滋病进我家”、“廉政文化进万家”等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了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激发了广大城乡家庭参与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创建内容,拓宽创建领域,发挥品牌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2005年,我市71路公交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女子特勤大队等五个单位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授予5路、52路公交线为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公交线”称号。发起“保护滇池巾帼行动”,号召沿湖群众在保护滇池这一母亲湖的行动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组织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滇池治理和环境保护行动。在滇池沿湖乡镇建立“保护滇池巾帼行动”示范村15个,推广“生态卫生旱厕”46601个。
四、 规划实施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昆明妇女发展规划》颁布实施五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的妇女事业在“九五”时期快速发展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昆明妇女发展规划》中期确定的各项目标基本实现。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全市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比例总体偏低,现任女领导干部正职少,在党政机关主要部门和经济部门女干部少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35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数量较少;选拔使用妇女干部的渠道不够开阔。
2、就业、再就业形势严峻。一是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城镇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下岗职工需要进行分流安置;国有企业就业转失业人员需重新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就业的压力。二是结构性就业矛盾明显。在总量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下岗失业人员由于受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制约,再就业越来越困难,失业周期也越来越长,甚至有的生活发生了困难,形成一批就业弱势群体。因此,就业形势上就呈现出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交织的状态,就业弱势群体也有持续扩大的趋势。
3、妇幼卫生保健事业发展不平衡,近年来虽然加大了对农村卫生保健事业的建设力度,但是总体上看,农村妇幼保健工作还相对落后,发展速度不快,特别是农村,卫生事业投入仍然不足,乡、村两级卫生保健网点不够健全,妇保人员少、技术水平较低、医疗设施落后,贫困边远山区妇女的卫生保健状况较差,无病不检查,有病得不到及时治疗的现象依然存在。
4、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严重滑坡。2000年我市婚检人数为50501人,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3.5%。在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至2005年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已跌至历史最低点,仅为1.5%,有的婚检点受检率几乎为零,给目前的婚姻保健和今后的妇女保健和生殖保健工作造成极大困难。《规划》中,婚检率城市90%,农村60%,目标很难完成。
5、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不断上升,防治形势十分严峻。自1989年云南首次在吸毒人群中发现成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截止到2005年底,全市累计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由2000年的71例增加到2005年的1097例;其中女性由2000年的18例增加到2005年的408例。男女比例已由2000年的2.94:1改变为2005年的1.69:1;这表明,女性受艾滋病的威胁越来越大。基于妇女在艾滋病传播中的特殊性,有关专家指出:一旦艾滋病感染者中男女比例上升到1:1后,当地的艾滋病就难以控制。因此,对妇女艾滋病控制显得至关重要。必须加强性病、艾滋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强化对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开展婚检和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防止妇女受感染和母婴垂直传播,全面普及防治知识,及时对经济困难的艾滋病人开展援助和治疗。
6、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资金短缺,筹资渠道单一,制约着农村改厕工作的发展,是未完成规划指标任务的重要原因。因此,我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7、贫困人口数量大,扶贫开发的难度加大,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虽然丰富,但就业观念陈旧,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差。到2005年底,我市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贫困人口共有54万人。
8、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较大,与整个社会对社会保险需求的不断增长存在差距。2005年,昆明地区65岁(含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达52万人,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口不断增加,经济基础与老年人口急剧增加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必然加大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支付压力。
9、现行综合统计体系和部门统计体系对我市《规划》所确定的目标,特别是一些可量化目标,还缺乏有效的监测手段,如全社会女性从业人员比例等,目前还没有相应的统计数据予以反映,也还有一些量化目标在监测指标中没有,因此要对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在分性别统计方面,基础更为薄弱,还存在着较大的数据缺口;对妇女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不能及时地予以监测和反映。
五、对策与建议
我市实施《规划》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任务仍然艰巨。2006——2010年是昆明市妇女儿童发展10年规划的重要阶段,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总结“十五”经验,强化措施,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推动我市妇女事业的新发展。
1、加大促进妇女就业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力度。针对目前我市妇女就业现状,一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通过加强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为女性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重视做好女大学生等女性新生劳动力的就业工作;二要面对下岗、失业女性群体,努力开发适合她们特点的就业岗位,如社区保洁、社区家政服务等,努力帮助她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与此同时,做好困难妇女的就业援助工作。三要根据职业变化需求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就业前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素质,帮助她们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她们的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在保护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方面,一要继续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整治,加大对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力度,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合法劳动权益。二要加强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标准,建立和健全女性劳动安全及卫生保健设施,严格执行有关女性“四期”保护措施,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女性禁忌劳动。三要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于违反《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和处理。四要坚决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予以严厉处罚。
2、进一步完善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的政策和制度,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确保女性平等地进入权力机构和决策层面。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女干部的培养教育,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