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妇联干部岗位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 昆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意见的通知
  • 关于印发《昆明市妇联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和《昆明市妇联会风通报制度》的通知
  • 和谐社区建设培训班通知
  • 关于上报创建“巾帼示范社区(村)”名单的通知
  • 昆明市妇联创建“巾帼示范社区(村)”实施意见
  • 昆明市妇联关于举办第九期“巾帼创新业带头人”培训班的通知
  • 关于印发《昆明市妇联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
  • 关于转发《全国妇联、文化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家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红头)
  • 紧急报表
  • 会议通知
  • 关于进一步开展2010年昆明市“关爱女性健康”活动的通知
  • 昆明市妇联关于开展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
  • 征求意见的紧急通知        
    昆明市妇联关于对妇代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位执委、各县(市)区妇联、三个开发(度假)区妇联:
      昆明市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将于近期召开,工作报告已起草完毕,并已三易其稿。现将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下发,请各位执委认真阅读,并将修改意见于2009年11月19日(星期四 )下午五点前反馈市妇联办公室。
      联系人:何志勇  刘  蓉
      联系电话:3162536  3108151
     
      
                      昆明市妇联
                     2009年11月16日
     
      
    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团结带领全市妇女为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
    贡献力量
     
    ——昆明市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征求意见稿)
     
    各位代表,同志们,姐妹们:
      现在,我代表昆明市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昆明市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是在全国上下隆重纪念建国六十周年的大喜日子刚刚过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全市人民在市委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全市妇女的盛会。这次大会的主题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切实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能,团结动员全市妇女为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60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努力消除对妇女的种种歧视,切实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平等地位和各项权利,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妇女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妇女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保妇女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全市妇女转变思想观念,释放创造活力,积极投身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在历史进程中谱写了壮丽的篇章;各级妇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妇联自身优势,在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我市妇女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过去五年的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妇女工作,妇女发展条件更加优越、环境更为优化的五年;是我市广大妇女在新世纪新阶段应对挑战,抢抓机遇,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的五年;是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履行妇联组织职能,推进妇女事业蓬勃发展的五年。
      ——党政领导、社会支持、妇联协调、各方参与,共同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党委政府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注重发挥广大妇女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更加注重发挥妇联组织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妇女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统一规划、统一部署,专题听取妇联工作汇报,研究妇女工作重大事项,为新时期我市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市委、市政府继2003年出台《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2008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蕾计划”实施工作的意见》之后,今年年初召开了全市工青妇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仇和同志发表重要讲话,对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支持我市工青妇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再次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为我市妇女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更为良好的条件。
      妇女儿童工作的社会协同机制逐步建立完善。我市各级政府积极组织实施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了规划目标的基本实现。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各机构成员单位从政策、资金、信息、技术、教育宣传等各方面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支持与服务;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妇女维权岗等维权工作机构逐步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维权志愿者队伍日益发展壮大,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力量。
      ——广大妇女自强不息,奋力拼搏,为现代新昆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投身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广大妇女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忠于职守,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涌现出了一大批勤劳致富的农家女能手、岗位建功的职业女性、自强不息的失业妇女、致力创新的女科技工作者,在现代新昆明建设进程中充分发挥了妇女“半边天”作用。
      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积极有为。广大妇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热心参与公共事务,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在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中成效显著,为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我市共有市、县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名,占代表、委员总数的;村“两委”中共有女性成员名,占成员总数的;共有县处级女领导干部名,占领导干部总数的%。
      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成绩突出。广大妇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参与“四创两争”活动,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觉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成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的主力军。
      ——妇联组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动员全市妇女参与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显著
      组织妇女参与城乡统筹发展作出新贡献。各级妇联以实施城乡各类小额贷款为龙头,以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为根本任务,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帮助失业女大学生、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和进城务工人员创业和再就业为目标,扎扎实实推进科技致富工程,认真做好“妇女创业与就业援助‘五送’活动”的各项服务工作。共发放各类城乡小额贷款、“贷免扶补”工程及妇女发展项目资金2.93亿元,受益人口达25.1万人,帮助38222名妇女实现了创业和就业;实施“新型女农民素质教育行动”,举办实名制农村妇女科技骨干培训548期,培训农村妇女66918人次,有53530人次参加了农函大及绿色证书培训,34504人次参加各类妇女就业与创业培训,培养“女科技致富带头人”4374名、“巾帼创新业带头人”464名;共培树市级“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73个,全国“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2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工作,开展加工、刺绣等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帮助2万余名农村妇女实现了就地或异地转移就业。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了首届“昆明市十大杰出创业女性”评选,命名了72个“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和100名“妇女创业指导老师”,努力营造支持创业、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
      引导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呈现新气象。各级妇联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凝聚妇女,用民族和时代精神引导、鼓舞妇女,以“四创两争”工作为核心,以“美德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及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节能环保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弘扬和谐精神,培育文明风尚,大力挖掘、培养、宣传妇女和家庭先进典型,扎实推进和谐家庭建设。共表彰市级“五好文明家庭”270户,“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30户。以“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103场文明交通知识宣讲,组建以女性为主的法律、卫生、科普、文艺、治安、环保等巾帼志愿者服务队758支,有1.6万余名志愿者参加经常性的以扶贫帮困、打扫卫生、健康义诊、文艺宣传、法律和家教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活动。深化“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开展了以“巾帼文明示范岗”与村委会、社区之间的岗村、岗社联动的结对帮扶活动,命名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516个,县级“巾帼文明岗”个,全市有50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巾帼文明岗”,有81个单位获省级“巾帼文明岗”表彰,建立岗村、岗社联动示范点39个,积极开展交流、联谊活动,促进了文明和谐城市建设。以在全市百个社区、组织千名志愿者、发动万户家庭开展的“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为载体,实施了“保护滇池巾帼行动”,与市滇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联合举办了“以我所能,保护母亲湖——滇池‘百千万’宣讲活动”,组织了103场环保知识宣讲和100场文明知识文艺演出,在家庭和社区中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服务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取得新成效。与国际劳工组织、美国福特基金会、“英救会”等国际组织合作,在我市实施了“女童保护参与式行动试点项目”和“预防拐卖流动人口儿童项目”等国际合作维权项目,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维权等服务,帮助进城务工妇女提高职业技能、防拐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共争取到项目资金280余万元,项目覆盖人群约1万人。在四城区实施了三期“昆明市妇女与艾滋病防治干预”项目,深入社区开展与妇女“面对面”的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6万份,培训妇女2960人次。高度重视扶贫帮困工作,共实施母亲水窖、母亲沼气项目资金466.44万元,建母亲水窖1985个、母亲沼气2455口,帮助13512名妇女提高了生活质量。加大了“春蕾计划”实施力度,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蕾计划”实施工作的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并下发,制定了《“春蕾计划”实施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春蕾计划”的实施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五年来,共筹集资金232万元,对1735名贫困和失辍学女童实施了救助。在“春蕾计划”的实施工作中,2009年共筹集资金400余万元,成立了昆明市春蕾少年儿童基金会,共录取春蕾女生1006名,其中普通高中女生106名,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女生900名,圆满完成了年初下达的资助1000名贫困女童的任务。按照省、市委的安排和要求,由市妇联牵头,与市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把爱留给孩子——昆明妇女爱心行动”,将四川安县地震灾区的近500名小学生安排在我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和安宁的9所小学就读,开展爱心家庭关爱活动,开设就医“绿色通道”,动员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奉献爱心,充分体现了昆明妇女对灾区孩子的拳拳爱心。灾区孩子在昆明学习、生活8个月后安全返回四川。深入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家教讲师团和家教志愿者的作用,开办了空中公益家长学校,举办家教知识讲座5322期,培训家长755741人次,建立了24所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开展女性健康知识宣传活动,举办讲座570场,培训妇女5.9万人次,与医疗机构合作,联合开展关爱女性健康公益活动,为1.4万名妇女进行免费妇科检查,为275名患妇科病的贫困妇女实施免费手术治疗。各级妇联共筹集资金34.96万元,对我市1432户贫困母亲进行了走访慰问。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现新突破。各级妇联充分利用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有利条件,加大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监测及统计工作力度,建立了市、县两级监测统计数据库,积极推进两个规划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在妇女创业就业、妇女受教育、妇女参政、妇女健康保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扎实开展《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帮助广大妇女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掌握依法维权的手段和途径,提高自我维权能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了市、县两级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维护弱势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体系建设,促进妇女维权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以创建平安、和谐昆明为目标,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并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和社会化维权网络,制定了《昆明市妇联创建优秀妇女维权岗的意见》、《昆明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和《昆明市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创建办法》,开展了“优秀妇女维权岗”、“进城务工妇女之家”、“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和“百名律师妇女维权行动”,建立了市、县、乡各级妇女法律援助联络机构,共创建妇女维权岗1426个,“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79个,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建立“进城务工妇女之家”84个。在市民政局支持下,率先建立了我省第一个“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各级妇联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共接待来信来访2.5万余人次,处理率在98%以上。
      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各级妇联抓住市委提高基层妇女干部补贴的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考核机制,促进了基层妇女干部素质的提升,文化程度、年龄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原则,加大了妇女代表联系制实施力度,开展代表团活动,发挥常、执委和妇女代表联系妇女群众的作用,积极探索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创建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工作的新形式,切实推进基层妇女组织的巩固和发展,在三个开发(度假)区积极开展妇联组织实体化推进,新建了高新区、经开区妇联,努力扩大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覆盖面。加大了妇女干部的培训、培养力度,积极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市、县两级人大女代表比例达28.06%,比上一届提高个百分点,市、县两级政协委员比例达29.32%,比上一届提高个百分点。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5期妇女干部培训班,培训妇女干部283名。在总结虹山中路社区创建妇联工作综合示范社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城市社区妇联工作规范》,深入开展“优秀妇女之家”创建活动,与有关单位合作,联合举办了两届“财富·女性”昆明论坛,为昆明的女企业家搭建了与省内外女企业家相互交流、启迪、互助的平台。切实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推行“一线工作法”,实施“工作成果倒逼法”,增强了妇联组织的战斗力和妇联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市共表彰在妇女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妇联组织先进集体60个、优秀妇女工作者200名,创建省级“优秀妇女之家”31个,市级“优秀妇女之家”61个。乡镇以上妇联干部共交流125人,得到提拔使用的有29人。
      建立了女领导干部、女知识分子、女企业家人才库,组织发动各团体会员围绕妇联中心工作发挥积极作用。加大了下属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实现了管理职能的内部整合。市妇女促进就业服务中心被全国妇联命名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被中宣部、全国妇联等十部委联合授予“第二届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银杏奖’优秀团队奖”。
      五年来,我市有14人被省妇联评为“双学双比”女能手,其中有7人获全国妇联表彰,有5个单位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6人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有8人获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13人获云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市妇联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妇联组织”、“全国‘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全国‘家庭助廉’教育读书工作先进妇联组织”、“全国抗震救灾先进妇联组织”、“云南省创业促就业先进单位”和“昆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昆明市‘十五’期间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五年经验的总结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是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必然要求。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不断探索,顺应时代前进和妇女发展的需要,才能不断推进并实现思想观念创新、妇女理论创新、组织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探索体现时代特征、具有昆明特色、符合妇女特点的妇女事业创新发展之路,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妇女事业发展,使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永葆生机与活力。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坚强的政治保证。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妇女事业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妇联组织职能,把党加强对妇女工作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不断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工作优势,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妇女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做好妇女工作的具体行动,才能真正发挥妇联组织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确保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这是妇女组织的根本宗旨。只有把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作为妇联组织的根本职责,把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不同区域和不同群体妇女的利益,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上找准定位,真抓实干,才能真正发挥妇联组织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才能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整合资源、构建社会化、开放式妇女工作格局,这是妇联组织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只有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部门支持和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才能形成源头推动、资源共享、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妇女工作格局,形成促进妇女发展的强大合力,才能真正把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这是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的基本原则。只有依靠党建带妇建,切实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工程,才能更好地拓展妇女组织网络,提高妇女组织程度,才能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
    在总结成绩与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妇女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妇女的发展还不平衡,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二是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妇联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工作体制和活动方式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时代的需要,与市委新要求和妇女群众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同志们、姐妹们,过去的五年是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的五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妇联的有力指导,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全市妇女姐妹的辛勤工作和共同奋斗。在此,我代表昆明市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并以大会的名义,向所有关心、支持昆明妇女事业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以来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全市各族各界妇女和广大妇女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妇女工作全局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发展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体现了我党对包括妇女发展在内的各项事业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指导妇女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推动昆明妇女事业的蓬勃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一广大妇女组织和妇联干部的思想,使妇女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的愿望,充分调动妇女参与现代新昆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在促进妇女发展上有新贡献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我们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引导妇女更加自觉地把自身发展同党和国家的事业紧紧相连,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要把妇女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用科学发展的思维研究妇女面临的新情况,用科学发展的举措解决妇女发展遇到的新问题,努力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妇女自身全面发展。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在推动男女平等上有新成效
      男女平等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特征之一。由于历史、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妇女在社会分工和资源占有等方面仍处于相对弱势,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权利在一些领域还未得到完全实现,这既制约了妇女发展,也势必影响到社会和谐。我们要充分认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男女平等创造的机遇和条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及教育、宣传等各种手段,切实促进男女两性平等参与发展、平等享有发展成果。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在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上有新突破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体现。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妇女工作,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积极为妇女全面发展搭建平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准确把握妇女的发展意愿,才能充分调动其内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不断提高妇女素质,才能充分发挥其“半边天”作用。我们要深入了解妇女群众的新期待,统筹兼顾不同妇女群体的利益,进一步激发妇女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的热情。要把不断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作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妇女重要作用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切实增强妇女参与发展的综合能力,使妇女的人力资源转化成人才资源优势。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在开创妇联工作上有新跨越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对新形势下的妇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妇女工作的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妇联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能,进一步促进妇女事业的进步和发展搭建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我们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党对新时期妇女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妇联工作的各个方面。我们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妇联工作,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团结动员全市广大妇女为现代新昆明建设建功立业。我们要以坚持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结合起来,把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和基层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思考、积极谋划妇女工作,准确把握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贴近妇女群众的需求,发挥妇联联系妇女群众广泛、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把妇女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加速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上来,把妇女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为昆明跨越式发展建功立业上来。要教育引导妇女争做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坚定拥护者,昆明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积极建设者,平安昆明和法治昆明的有力推动者,共建现代新昆明,共享新昆明建设的成果。
      四、今后五年我市妇女发展的目标
      当前,昆明已进入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的关键时期,基本具备了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市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立志进位争先,着力富民强市,全面开创昆明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实现这一目标,必将极大地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繁荣进步的历史进程,为妇女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推动我市妇女事业的新发展。
      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中国妇女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今后五年我市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妇女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要重点推动在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创业、创造、创新、创优的能力不断增强,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不断增加,妇女从业人员的比例有所上升;农村妇女获得更多的平等就业和发展机会;城乡贫困妇女数量明显减少,妇女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以及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增强,各级党代会女代表、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明显增加;各级党政职能部门所有领导班子中均配备女干部。
      ——妇女在文化繁荣和进步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思想道德水平不断提高,文明素质明显提升,生态环保意识明显增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青壮年女性文盲大幅度减少,成年妇女识字率有所提高;基本消除适龄女童因贫失学、辍学;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得到提高。
      ——妇女儿童在社会事业发展中享有更多的机会与资源,在各类教育中的比例继续提高,享有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妇幼卫生保健事业加快发展,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妇女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预防和惩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措施更加有力,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司法保护和社会救助力度加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明显提高。
      实现今后五年我市妇女的发展目标,是建设现代新昆明、促进昆明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昆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妇女全面进步与发展的内在需要。实现这些目标,需要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需要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环境,需要全市各族各界妇女为之共同奋斗。大会号召各族各界妇女与全市人民一道,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
      一是广大妇女要坚定信念、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跟党走,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牢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把个人理想追求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肩负起光荣的使命,始终与祖国同命运、与时代同进步。
      二是广大妇女要立足本职、争创一流。增强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意识,以创业、创造、创新、创优的劳动热情,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大显身手,在昆明跨越式发展中建功立业,以出色的工作成绩展示女性自身价值。
      三是广大妇女要崇尚文明、倡导和谐。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倡导时代新风,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要积极参与“四创两争”活动,增强节能环保意识,追求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促进家庭和谐、人际和谐、社会和谐中努力作为。要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公民义务,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为和谐社会建设做贡献。
      四是广大妇女要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坚持用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充实自己,在学习中涵养品格、提升素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磨练意志,努力掌握适应时代新要求的过硬本领。要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用女性特有的才华与智慧创造多彩的人生,以自身的进步寻求男女平等和谐发展。
      五、在改革创新中实现妇联工作跨越式发展
      在新的形势下,抓住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必然要求妇联组织进一步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及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的作用,以更加昂扬的改革创新精神,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今后五年我市妇女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国妇女十大及市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对妇联工作提出的争当“云南第一、西部一流、全国先进”的要求,围绕今后五年妇女发展的目标,更加注重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更加注重统筹发展、依法维权,更加注重夯实基础、优化环境,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扎实做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广泛参与富强、活力、文化、生态、和谐昆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把握发展机遇,引领妇女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现代新昆明的奋斗目标。为广大妇女施展才能、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对妇联组织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围绕这一大局,努力为广大妇女全面参与、施展才华创造条件。
      要以教育培训为抓手,提升妇女投身科学发展的实力。以增强妇女创业就业本领和整体竞争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开放式、社会化的妇女教育培训网络,努力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不同妇女群体的发展需求开展分级、分层、分类培训,帮助妇女提高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要积极争取政府培训资源,在全市建立一批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力争纳入职能部门培训计划,因地制宜地实施各类特色培训项目。要发挥各类妇女之家、妇女学校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农函大”、“绿证”“三就三百”、“两后双百”和城乡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大“春蕾计划”实施力度,着力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大力实施新一轮“53555”培训计划,上下联动,用5年的时间,对5万名农村妇女进行科技培训,对3万名妇女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500名女科技致富带头人、500名巾帼创业带头人和5000名“春蕾女童”。
      要以协调服务为手段,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要深入开展妇女创业就业调研,推动搭建妇女创业就业政策平台,认真落实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要按照“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要求,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帮助女大学生、失地农民、灵就业家庭和城镇就业困难人群为帮扶重点,以小额贷款为龙头,继续开展以“送职业技能、送创业指导、送小额贷款、送就业岗位、送法律和健康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妇女创业就业援助行动”,要更好地发挥“妇女创业指导老师”和“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的作用,拓宽服务平台,提高服务实效,帮助城乡妇女实现创业就业。要加大城乡小额贷款、妇女发展循环金、香港回归扶贫基金等项目的实施力度,每年扶持1000名妇女创业,带动3000-5000名妇女就业。
      要以岗位建功为导向,激励妇女积极投身现代新昆明建设。要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引领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更大作为。丰富“巾帼科技示范村”创建活动内涵,组织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带头推广农业科技,带头弘扬美德新风,带头参与村民自治实践,培养造就更多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和“女科技致富带头人”。要赋予“巾帼建功”活动新的时代内涵,引领妇女在各条战线大胆创新。鼓励和支持广大女干部、女职工、女知识分子发挥聪明才智,激发创造热情,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和劳动竞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作贡献。要为女性参与非公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培树更多的“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和“巾帼创新业带头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建设实践中建功立业。
      ——突出维权职能,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实现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各级妇联要认真履行职能,促进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提高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着力宣传好《妇女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探索建立男女平等的长效宣传机制和督促机制,促进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行政院校和大学课堂,促进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和认同感,不断优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
      推动落实“两个规划”重点难点指标。2001—2010年昆明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已进入到关键阶段。要在巩固“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促进“两个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要认真做好下一轮“两个规划”的编制准备工作,按照出台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妇女儿童发展新的目标和指标体系,推动其在新一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助政府,加大“昆明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宣传、实施、监测、统计力度。要认真做好“两个规划”的终期监测评估,结合昆明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编制好新一轮“两个规划”的具体指标。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难点指标的突破,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健全和完善妇女人才信息库,探索举荐妇女人才的有效途径,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推动妇女参政议政。要注重源头参与,抓住事关妇女发展、权益保障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发挥社会化维权网络的作用,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整合资源,协调社会各方,以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和事实化维权为手段,推动妇女在参政、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障、婚姻家庭、人身权利、土地承包以及老龄妇女权益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认真落实《昆明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和《昆明市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创建的通知》要求,开展好创建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工作。要发挥市、县、乡、村妇联四级信访网络、维权信息员队伍、信息直报点、妇女维权岗、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作用,畅通诉求渠道,完善妇女诉求表达机制及利益协调机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了解掌握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努力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为建设平安昆明作贡献。
      ——充分发挥优势,在建设文明和谐昆明中有新的作为
      参与社会文明和谐建设是党委政府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网络健全,联系妇女群众面广的优势,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上强化参与职能,促进文明和谐昆明建设。
      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重点,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凝聚妇女,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引导、鼓舞妇女,弘扬昆明精神,培育文明风尚,动员引导城乡妇女自觉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教育特别是未成年人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追求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培养健康有益的生活情趣,营造平等和谐的良好家风,以家庭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要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宣传实践活动。要依托家庭教育研究会、各类家长学校等指导机构,传播科学教子新知识,5年内完成培训50000名家长的任务。要推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围绕“四创两争”,深化“保护滇池巾帼行动”。要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四创两争”和“一湖两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百、千、万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参与‘四创两争’家庭清洁行动”,引导妇女群众进一步增强“四创两争”意识,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进一步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开展美化绿化亮化家园、“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等活动,从整治家庭卫生环境入手,为实现“四创两争”,打造“品质春城”作贡献。
      发挥“巾帼文明示范岗”作用,建设文明和谐昆明。继续深化“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加强与行业、系统的合作,不断拓展活动领域,注重吸收高知识层女性、新经济组织中的妇女以及进城务工妇女参与创建活动。要进一步发挥巾帼文明岗的示范带动作用,延伸服务领域,拓展服务内容,动员巾帼文明示范岗与乡村、社区开展岗社、岗村联动,携手共建文明和谐社会。
      ——勇于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妇联自身建设
      加强自身建设是妇联组织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重要保障。各级妇联要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期党对妇联组织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基础牢固、覆盖广泛、充满活力、具有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党委政府满意、广大妇女信赖的群众组织。
      切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工作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进一步巩固、建设和发展好妇联基层组织。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的重视和领导,积极争取党组织从思想、组织、干部、作风、工作等各个方面整体带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努力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布局中进一步健全妇联基层组织网络,优化妇女工作环境,确保基层妇联组织健全、人员落实、经费保证。要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妇委会的建设,扩大对高层女性的联系和服务。要突出抓好乡镇(街道)妇联建设,扎实抓好村级妇代会和社区妇联的换届工作。要巩固和发展传统领域的妇联基层组织和活动阵地,依托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开展“两新组织”中的妇女组织设置形式和妇女工作开展形式的有益探索。要继续实施妇女代表联系制,积极开展“五进妇女之家”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类妇女联谊组织和妇联团体会员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妇女和妇女组织的联系,最大限度地团结、凝聚和服务妇女群众,有效地延伸党的群众工作手臂,扩大党的群众工作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联组织,使妇联成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要着力加强各级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妇联组织的要求,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为重点,着力抓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妇联干部素质的整体提升,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扎实,热爱妇女事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群众能力的高素质妇联干部队伍。要加强妇联干部作风建设,提高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和妇联各项目标任务的执行力。要探索和完善妇联干部履职考核机制,推动配齐配强基层妇联干部,重点加强乡镇妇联特别是村(社区)妇联干部的配备,把那些政治素质好、致富本领大、化解矛盾能力强的妇女选配到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或乡镇(街道)妇联领导岗位上来。要发挥好妇联组织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作用。进一步加强妇女人才库建设,积极向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妇女人才,配合做好妇联干部选拔、使用和交流工作,为女干部健康成长、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妇联组织要弘扬改革创新的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妇女工作实践,使妇联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围绕党委政府最需要、妇女儿童最迫切、基层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更好地用发展激发活力、用维权促进公平、用服务凝聚群众、用协调争取支持、用联谊扩大团结。要加强宏观指导和分类指导。要积极为基层开展工作争取政策、创造条件。要紧跟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谋划妇女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整合资源、上下联动,真正在“党政所急”上有作为、在“妇女所需”上下真功夫、在“妇联所能”上创新特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围绕“三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把握“三最”(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狠抓“三实”(为妇女群众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实现“三惠”(让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在服务和创新中实现妇联工作跨越式发展。
      各位代表,同志们!回首昆明妇女事业60年的光辉历程,无比自豪,展望昆明妇女事业未来征程,豪情满怀,让我们自觉地肩负起这个伟大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全市妇女的进步与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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